2011年 冬季 鹿谷鄉農會比賽茶 計畫實施辦法

國內外茶人共同注目的2011年鹿谷鄉農會冬季比賽茶大賽即將開始,今年特地開放非鹿谷鄉農會會員但具農保身分者參加,想必今年鹿谷鄉農會比賽茶,冬茶參賽茶樣一定會再創下新高,且競爭激烈;報名日期: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交茶日期:2011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展售日期:2011年12月31日,各位茶人或喜愛鹿谷鄉農會比賽茶可不要錯過了!

鹿谷鄉農會官網,請點此進入

報名詳情如下:

南投縣鹿谷鄉農會2011年冬季高級凍頂烏龍茶分級包裝展售會計畫實施辦法

一﹑宗旨︰建立凍頂茶分級包裝制度,增加農民收益,使消費者能購買到貨真價實之凍頂茶。

二﹑辦理單位︰

(一)輔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魚池分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凍頂工作站。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鹿谷鄉農會

三﹑計畫內容︰

( 一 )報名日期︰

1、會員部份: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止;10月27、28日在「茶業中心」補報名,逾期不受理。

2、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10月27、28日

( 二 )報名地點︰1、會員部份:

日 期 村 別 報名地點

10月25日 永隆村 永隆辦事處

10月25日 凰村村 鳳凰辦事處

10月25日 清水村瑞田村 瑞田辦事處

10月25日 秀峰村 坪頂辦事處

10月26日 和雅 內湖 廣興 茶業中心

10月26日 竹林村竹豐村 竹林辦事處

10月26日 初鄉村 初鄉辦事處

10月26日 彰雅村鹿谷村 茶業中心

10月27、28日在「茶業中心」補報名

2、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10月27、28日在「茶業中心」。

( 三 )參加資格︰

1、本會會員(從事茶葉耕作者)。

2、本會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從事茶葉耕作者)。

( 四 )參加茶樣︰限產自國內之冬季烏龍茶,每一會員限參加壹茶樣,每茶樣13‧4公斤(22台斤又200公克),以大包裝茶繳交(過磅以農會電子秤為準)。

( 五 )交茶日期及地點︰2011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在茶業中心;交茶日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止,逾時不受理。

( 六 )領茶日期︰

1﹑淘汰茶︰2011年12月26日。(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止)。

2﹑入圍茶︰2011年12月27、12月28日兩天。(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止)。

3﹑展售會當日不發茶、不依所定日期領茶者於101年1月9日起每逾1日酌收保管費新台幣壹佰元,請茶農依指定日期領茶。

( 七 )評審日期︰2011年12月5日至19日

【評審成績請上本會網站查詢:www.lugufa.org.tw

( 八 )頒獎日期︰於2011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頒獎。

( 九 )展售日期︰於2011年12月31日【壹天】

鹿谷鄉農會比賽茶展售地點:

南投縣鹿谷鄉中正路一段231號 

( 十 )取樣方式︰凡報名參加茶農應將茶樣依排定日期送達指定地點,由主辦單位抽取800公克作為評審及展售茶樣。(400公克供評審及宣傳用,200公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抽驗農藥殘留用不予退回,另200公克發還茶農作為展售樣品)。

(十一)評審︰

1﹑評審人員︰初審由本會評茶委員會審查,複審由茶業改良場派員暨本會聘請專業人員擔任,複審委員名單確定後另行公佈。

2﹑評審標準︰以冬季精製凍頂烏龍茶為標準辦理。

香氣:30%。 滋味:40%。 外觀︰10%。

水色︰10%。 葉底︰10%。

(十二)分級方式︰採特等獎一名、頭等獎、貳等獎、參等獎各若干名,入等名額約為參加人數16%(含頭等獎不得少於2%),入圍者以金梅花分三朵梅花、二朵梅花分級包裝,獎額之增減得由評審人員視品質優劣情形調整之。

(十三)1、凡入圍之茶葉由本會以統一價格購買壹台斤又200公克,合計800公克(收購價格新台幣2,200元)含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

2、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經評審入圍以上至頭等獎者應售予本會,售予本會每件報名以20台斤計算,頭等獎每台斤新台幣8000元正、貳等獎每台斤新台幣3800元正、參等獎每台斤新台幣2700元正、3朶梅每台斤新台幣2200元正、2朶梅每台斤新台幣1700元正。

3、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報名申請書如有出借、轉讓導致茶葉款項入帳錯誤、由報名茶農自行負責。

四﹑其他事項︰

( 一 )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正,統籌運用於各項籌備工作及包裝、評審、宣傳等費用,結算後盈餘充作本會拓展凍頂茶促銷之費用;未入圍者及未交茶者,不退回報名費。

( 二 )報名時應攜帶報名通知單、私章及報名費,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應攜帶本人指定之帳戶(本會)存摺,未攜帶者本會不受理報名。

( 三 )報名表申請書、領茶券遺失者得以掛失補發,本會並酌收工本費伍拾元正。(便當券遺失恕不補發)

( 四 )包裝採用子母蓋300公克及150公克(貳等獎以上)入鐵罐分裝,二罐裝一禮盒,俟評審後統一分級包裝,包裝之成品若有瑕疵得由本會以同等級之成品替換。

( 五 )交茶過磅之秤由茶農與本會人員會驗後使用,每天至少會磅一次,茶農不得異議。

( 六 )展售會當日不需要便當者,請在交茶當日以便當券折換現金伍拾元;開獎後入等者需製作獎牌,請於開獎後兩日內攜帶印章、領茶券及生產收據至供銷部辦理,未登記者視同不製作,獎牌退費隨領茶同時發放,茶農不得異議。

( 七 )參加茶樣經評審人員評定(非本季冬茶、品質未達入圍標準或掺雜者)予以列入淘汰茶不予包裝;茶農應於展售會前領回大包裝茶,逾期不負保管之責,參加茶農不得提出異議。

( 八 )茶農領取茶葉應當面看清明碼、清點數量、金額及附件(茶樣、手提袋),離開領茶窗口若有短缺,本會不負補償責任。

( 九 )繳茶後如發生災害,以農會投保保險理賠金額分攤給付,發生不可抗拒損害時,本會不負賠償責任。

( 十 )主辦單位為促銷產品得利用媒體廣為宣傳;展售茶欲託本會代售,請洽茶葉門市部辦理,並於民國2012年1月9日至10日內登記,逾期本會不受理代銷業務。

(十一)本計畫實施辦法之權利義務對象限本會會員及本會非會員具農保身份者,參加茶農應遵守本計畫實施之規定,絕對服從評審結果,不提任何異議,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五、特別事項:

1.本次比賽茶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縣政府會同抽檢茶農所交之茶樣;茶樣檢驗結果,殘留量如違反農藥使用管理辦法或食品衛生管理法等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查處,不得有任何異議,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2.發茶過程若因作業疏失而無法領回原件,本會得以同等級替換,淘汰茶以每台斤新台幣1500元22台斤計價賠償,茶農不得異議。

3.本會為促銷產品,保障展售會價格,凡入圍二朵梅花、貳等獎,由本會以保障價格收購(二朵梅花1700元/斤、貳等3800元/斤)前項欲售予本會者,應於評審結果公佈之當日及次日(上班時間),攜帶印章、身分證、本會存摺、領茶券,洽本會供銷部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計畫實施辦法如有不周之處得由本會修改之,並另行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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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請洽:049-2671873 (美季媽媽)